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制定并执行统一的考核标准,强化复试全程规范化管理,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坚持科学选拔。运用科学的选拔方法,依据科学的评价体系,选拔具有培养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学生,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综合评价。在复试选拔工作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基本理念。
二、组织机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院党委书记、各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管理人员、部分硕士生导师
三、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学院 |
报考专业 |
研究方向 |
拟招生人数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050300 新闻传播学 |
新闻学 |
10 |
传播学 |
广播电视与融媒体 |
055200 新闻与传播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8 |
055300 出版 |
10 |
汇总 |
38 |
备注:拟招生人数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及一志愿复试情况进行调整。拟招生人数不包括推免生和专项计划。
四、复试时间安排(包括上传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时间,缴费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复试日期 |
具体安排 |
备注 |
3月24日 |
审核考生报考材料,与考生建立联系,确定复试场地,设备、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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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27日 |
考生缴费和填报复试资格材料。 命题、制定细则、布置考场、考务安排、 复试工作人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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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
流程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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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31日 (周一) |
8:00- 12:00 |
新闻与传播专硕综合能力面试 |
地点:研发大厦712室 |
12:00- 12:30 |
新闻传播学综合能力面试 |
地点:研发大厦712室 |
8:30- 10:30 |
出版专硕综合能力面试 |
地点:研发大厦701室 |
9:30- 11:30 |
新闻与传播专硕加试科目《现代汉语 》考试 出版专硕加试科目《编辑学概论》考试 |
地点:研发大厦1101室 |
13:00- 14:50 |
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专硕、出版专硕外语口试 |
地点:研发大厦701室 |
15:00- 17:00 |
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专硕、出版专硕专业能力笔试 |
地点:研发大厦1101室 |
18:00- 20:00 |
新闻与传播专硕加试科目《网络传播理 论与实务》考试 出版专硕加试科目《出版学基础》考试 |
地点:研发大厦712室 |
4月1日 |
汇总复试成绩,报送研究生院 |
科研与研究生秘书 |
五、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一)考生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二)初试准考证扫描件。
(三)学籍/学历证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扫描件(姓名页与注册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3.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证书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无备案表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
(四)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
(五)《威尼斯7798cc报考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调查表》扫描件。
(六)《威尼斯7798cc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
六、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线下集中考试的形式,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考试
专业能力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旨在考查考生对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试题要求按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命制,满分150分,低于90分者不及格。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一般采取口试的方式进行。旨在考查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不及格情况需由考生本人现场确认。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测试语种为参加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不及格情况需由考生本人现场确认。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至少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参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七、关于研究方向问题的特别说明
1.录取后,我院根据学科方向导师人数及报考人数具体确定各方向招生数量;
2.根据考生所报考专业方向,学院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先后最终确定考生是否被所报专业方向录取;未被该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学院有权在各专业方向间调剂。
八、复试纪律及要求
(一)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学院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考生在正式复试前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考试舞弊、泄露考题及有替考情节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复试过程中拒不配合复试面试小组提出的维护考试纪律等有关要求的考生,当场取消复试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学院须高度重视对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的教师担任相应工作,签订《招生考试廉洁自律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使用特殊设备舞弊、泄露考题及有影响复试录取公平公正情节的人员,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
(四)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笔试试卷及成绩单、综合面试成绩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单、录像光盘与成绩汇总表一并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存档,备查。未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人查看。
九、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出版专硕:李元 18004306823
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专硕:王鹏13630945699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5年3月25日